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3月1日起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放低门槛

浙江在线杭州2月27日讯(通讯员 占春华 俞晶晶 记者 叶海)今年3月1日起,杭州全面实行注册资本、企业年报制度等改革,放低公司注册“门槛”,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浙江在线2月27日讯(通讯员 占春华 俞晶晶 记者 叶海)今年3月1日起,杭州全面实行注册资本、企业年报制度等改革,放低公司注册“门槛”,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杭州的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于2013年12月31日在当地高新区(滨江)首度“试水”。截至目前,滨江工商分局受理登记注册资本为认缴制登记的企业141家,新设企业同比增长86.21%,其中新设立公司选择认缴制的129家,占新设立量的37.3%,创业者的投资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改革成效初显。

此次将在全市推行的改革举措中,杭州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据了解,杭州今后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规定外,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其中,公司实收资本将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杭州还将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是停止企业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渡时期内资企业仍将通过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包括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以及企业联系方式变化情况等,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其载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满三年的,工商部门将作出永久载入异常名录决定。

除此之外,杭州还将启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共享监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等,落实“宽进严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门正根据国家局新版登记材料规范及文书积极修改、印制全新的企业登记操作指南和表格式样,并着手对现有准入系统和网上注册大厅系统进行调整。

网罗天下